房產證是房屋產權的法律證明之一,房屋所有權人在辦理產權登記后會取得房產證。實踐中,房屋買賣是非常常見的民事行為,那么憑房產證簽訂合同是否有效?富華法律邊肖整理了相關知識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。一、有房產證不能過戶簽合同有效嗎
有房屋所有權證但不能轉讓的,當事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,不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,但當事人有約定或者法律有規定的除外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
第二百零九條房地產權利的設立、變更、轉讓和消滅,經依法登記后發生效力。未經登記,不發生效力,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。
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可以不登記。
第二百一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的關于不動產物權的設立、變更、轉讓和消滅的合同,自合同成立時生效,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未辦理產權登記不影響合同效力。
二、房屋買賣的一般流程是什么
第一步是接受注冊或申請。本市居民提供身份證(或戶口本或中國護照),外省市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證和暫住證或北京市居住證或中國護照;房屋買賣合同(原件)(已購公房的還應提供原公房買賣合同);原房屋所有權證(原件)及其他相關文件、證件在交易所登記;
第二步是所有權審查。交易所雙方登記后,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房地產買賣行為進行審查,并報主管部門審批。審核通過后,通知買賣雙方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。
第三步:接到通知后,買賣雙方帶上身份證、戶口本、印章等。同時到交易所,繳納過戶手續、合同、印花稅等稅費后即可辦理過戶手續。作為證明,交易所將向買方出具《房屋賣契》,并將相關文件移交房屋所在區縣房屋土地管理部門。在辦理過戶手續的過程中,買賣雙方必須親自到場,如果要代理,代理人要出具交易人出具的有效委托書。
第四,頒發證書或證明。辦理完過戶手續后,買受人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區、縣房產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。對于全屋買賣,只有買方在場;如果交易的是整體房屋的一部分,那么單獨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時,賣方也要到場。
根據以上分析,根據《民法典》的規定,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,但無法辦理轉移登記的,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不辦理轉移登記,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,合同自成立時生效,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。如果需要法律幫助,讀者可以咨詢富華法律網.